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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青海省“2021动物防疫·蓝剑清源”系列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6-03    点击:

为加强动物防疫安全管理,助力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保障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部署和省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近期,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青海省“2021年动物防疫·蓝剑清源”系列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从5月11日起,全省各地将全年开展打击违法调运畜禽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增强生产、经营、运输者防疫意识,创建以法促防、依法促检和依法整改的新局面,坚决防止因非法调运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发生。鼓励养殖场(户)开展兽药减量化使用,坚决查处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合格兽药,严厉打击经营添加“瘦肉精”、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兽药、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

6月份,各地将用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执法检查行动,8月下旬至11月中旬,各地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形成严打私屠滥宰行为的高压态势。

此外,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执法检查行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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