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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我省细化低保对象认定办法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发布日期:2021-03-17    点击:

3月16日,来自省民政厅的消息,今年我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细化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分类确定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时限要求,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形成标准化的办事流程和指南,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在具体工作中,我省将严格落实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长效帮扶机制,密切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的基本生活状况,对符合条件的灵活运用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方式给予有效帮扶,做到“主动发现、及时救助”。用足用活各项兜底保障政策,健全并落实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机制,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修订细化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完善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方式,健全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机制,保障好特困人员权益。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健全临时救助快速响应机制,开通救助申请绿色通道,对困难群众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急难事项,采取先发放救助资金后补办手续的形式及时给予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并积极推进西宁市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

我省还将加强救助领域创新实践,积极稳妥做好低保扩面工作,扩大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范围、扩大支出型贫困救助范围。全面实行低保审批权限下放,积极推行低保申请就近办和异地办,对长期在城市居住的农牧民群众按城市低保予以救助。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健全完善现金救助+物质救助+服务救助政策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服务。(周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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