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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我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发布日期:2020-10-17    点击:

10月1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10月14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0年10月15日—2021年4月15日将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据了解,“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将对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依法依规实施主动救助,帮助解决临时生活困难、保障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确保他们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杜绝冻死冻伤等事件发生。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救助管理工作要求,结合青海冬季气候特点和救助工作实际,以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从工作目标、工作职责、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等方面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充分考虑我省寒冬救助历时长、任务重等特点,从保障救助经费落实到位,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加强人力调配和物资保障等方面下功夫,全力保障“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顺利开展。同时,要求持续加强与公安、卫健、城管、交通等多部门协调沟通,密切关注严寒天气变化,认真梳理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切实形成公安、城管负责街面巡查,民政部门负责入站救助的联动机制。(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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