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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推进社保扶贫“一个都不能少”

发布日期:2020-10-20    点击:

来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消息:全省符合条件的36.3万名贫困人口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参保率达到100%。我省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推动贫困人员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待遇水平,确保贫困人员老有所养,工伤、失业有保障。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落实以贫困人口为重点的困难群体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费、中轻度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缴费补贴等政策。2019年,将全省符合条件的36.3万名贫困人口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参保率达到100%,为6.8万名60岁以上贫困老人发放养老金1.4亿元,为24.3万贫困人员和低保、特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2682万元,极大减轻了贫困人口养老负担,国家人社部通报表扬青海贫困人口养老保险保障工作。

第13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出台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六州脱贫攻坚政策,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参保企业稳岗补贴标准,鼓励企业吸纳贫困人员,为六州2405名符合条件的失业贫困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504万元,并确保了临时价格补贴、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第10次提高工伤保险标准,伤残津贴、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标准达到新高,工伤保险从制度上实现从业人员全覆盖,保障了工伤人员及其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避免他们重返贫困。

深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推进社保降费率、调费基工作,全年减轻企业负担17.6亿元,维护了贫困地区企业发展,稳定了就业岗位,为贫困地区市场和生产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发挥了积极作用。(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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