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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我省积极推动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

发布日期:2020-03-16    点击:

近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全力做好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的谋篇布局,努力打造高原城镇建设的试点样板。

积极构建高原美丽城镇的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坚持依法建设,出台《青海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为示范省建设提供法制保障。抓住城镇体检评估、项目生成、项目实施、资金管理、风险管控、绩效考核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确保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有序有力。健全标准体系,高标准建设高原美丽城镇,推动城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组织召开全省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推进会和全国高原美丽城镇建设论坛,积极营造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浓厚氛围。

开展高原美丽城镇建设试点工作,以创新驱动、民生保障、民族团结、国家政策转化等为动力,以城镇体检评估、“城市双修”“多元参与共同缔造”为实施路径,积极构筑城市、镇、村三级联动的试点体系。支持西宁等城市、城镇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镇体检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城镇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质量体系。完善“城市双修”长效机制,建立“城市双修”标准规范和工作体系。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开展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各地要做好测绘、建档和挂牌工作,全面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西宁市和海北州要做好湟源、西海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建立城市有机更新机制,实施城镇特色风貌建设工程。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以保护传承历史文化为导向,实施一批城镇“微改造”工程,不断解决影响群众居住安全和日常生活的突出问题,塑造街区活力,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李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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