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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海关】十四条举措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日期:2020-02-16    点击:

2月13日,西宁海关印发《西宁海关帮扶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十四条举措》,确保青海省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顺畅通关,帮扶企业应对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困难,尽快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在实现防疫物资通关“零延时”方面,西宁海关要求各隶属海关做好通关保障和与各口岸的工作协调,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在开通进口疫情防控物资通关绿色通道的基础上,将相应的生产原材料、设备等纳入专用通道服务范围,随到随验,即到即提。采取“业务先办、资料后补”的容缺方式,快速办理捐赠物资、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商品进口的减免税手续。对涉及治疗、预防、诊断的疫苗、血液制品、试剂等特殊物品,可凭相关主管部门证明予以放行,免于卫生检疫审批。

在企业复工复产“减负担”方面,提出企业滞报金起征日在1月24日至2月2日的进口货物,起征日顺延至2月3日。将农食产品、日用消费等民生物资进口纳入绿色通道,优先实施查验、优先安排检测,快速完成合格评定。进一步扩大农食产品出口,精准帮扶企业提升自检自控能力水平,辅助指导企业采取预约通关、提前申报等模式,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支持青海金属锂、盐化工等资源优势产品出口。同时,密切关注、收集其他国家(地区)因疫情对我国出口食品、动植物产品及航线、人员等采取的临时限制措施,加强分析研判,发布预警信息;加强特色产业和重点行业的调研和帮扶,为企业提供进口国认可的检验检疫技术支持。

打造海关通关服务“新模式”,及时对外公告,宣介政策新规,积极为进出口企业、个人提供全天候政策咨询服务。推行“不到场查验”“不见面审批”“网上稽核查”等作业模式,全力优化服务水平,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解丽娜 仁青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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