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快递 当前位置: 首页 >> 疫情快递 >> 正文 两部门:援鄂医务人员往返交通费由组派单位同级财政承担 发布日期:2022-04-08 点击: 人民网北京3月21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中央派遣支援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医务人员生活保障的通知》。其中提出,援鄂医务人员往返湖北省的交通费用,由组派单位同级财政承担;受援地负责安排好援鄂医务人员的衣食住行等生活保障,所需费用由受援地承担。 国家卫健委网站截图 (责编:马昌、闫嘉琪)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上一篇:最高检发布第五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下一篇: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信息 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健康码”已可实现“一码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