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关注 >> 正文

【省民政厅】我省民政领域出台新政 确保小康路上更有保障

发布日期:2021-05-08    点击:

脱贫攻坚成果如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月7日,省民政厅召开安排部署会,从多个方面制定政策有效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监测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确保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打赢脱贫攻坚战期间,全省累计下达农村低保资金55亿元,23.46万建档立卡对象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开展临时救助103.8万人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水平逐年提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兜底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

在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我省将全面深化养老服务改革,推进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敬老院、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建立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机制,通过星级奖补、慈善捐助、村集体自筹等多种方式,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力度。鼓励承接运营养老机构的社会力量连锁运营乡镇、村级养老服务设施,或者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需求。

同时,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跨省通办。研究制定困难残疾人集中照护和社区关爱慰问制度,探索开展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建立全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推广儿童福利机构5项地方标准,积极推动全省孤残儿童集中养育,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精细化管理服务能力。积极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推进村务公开建设,加快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建设标准化、开放式、多功能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网络,提升社区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畅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此外,我省还将以“改革礼俗、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村规民约的督促引导作用,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坚决防止因婚丧嫁娶致贫返贫的现象,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新农村建设。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鼓励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提供技术支持、生产合作、就业帮扶、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帮助广大农牧民提高增产增收的能力,拓宽就业创业的渠道。(周建萍)

Copyright © 青海师范大学新型肺炎防控专题网站

青海师范大学宣传部负责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