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东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是在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贯彻中央精神,立足青海实际,主题鲜明、分析透彻、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性文件。
会议强调,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药品监管部门作为大市场监管的重要一环,在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中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要按照“以尽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推动地方治理向现代化迈进”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会议要求,要精细化扎实推进药品监管治理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结合“药品安全·蓝箭护航”系列行动,贯彻落实好即将出台的《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落实;积极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围绕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要求,完善权责一致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体系;善始善终抓好“能力素质提升年”系列培训;以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夯实织密全链条安全体系。(彭娜 李佳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