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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十项民政措施确保困难群众脱贫

发布日期:2020-04-16    点击:

4月15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今年我省民政部门将围绕民政兜底保障和联点帮扶出台十项措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今年,我省将持续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完善和落实特困人员、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困境儿童和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帮扶政策,重点加大丧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人员帮扶力度,依法依规将孤老残幼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应帮尽帮。

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力量投身脱贫攻坚,支持和促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深度参与,发挥社会力量在脱贫攻坚中的生力军作用。积极争取对口援建省份的支持,主动对接援建项目和产业支持,推动全省贫困地区各项事业发展进步,为全面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注入动力。

持续开展“思想脱贫”。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作用,围绕抓党建促发展助脱贫,开展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扶贫政策、经验宣讲,协调引进项目等,激发和增强贫困户主动脱贫的内生动力。深入推进“产业脱贫”。全面摸排疫情影响,帮助解决外出务工受阻、农副产品销售等方面问题。积极争取相关单位在产业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因地制宜培育扶贫主导产业,加大土鸡、牛羊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帮助群众增收,强化“造血”功能。

从长远谋划,全面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村级党员活动室、养老幸福院、儿童活动中心等民政项目,提升联点帮扶村公共服务设施服务效能,打造联点帮扶的民政样板。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全面落实残疾人、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福利政策。指导联点村“两委”班子建设,推进婚丧嫁娶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积极组织“爱心脱贫”。鼓励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加大爱心助学力度,开展送医送药进村入户,实施康复辅具配备,组织开展国家“扶贫日”爱心捐赠活动,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周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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