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了解到,为助力市场主体在疫情期间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日前我省出台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两税”)困难性减免3个月的减税降费政策。
自2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两税”;在此期间,对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执行免租政策的纳税人,根据业主与租户达成的免租期限,相应免征相同期限的“两税”。
另一方面,对于符合困难性减免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免征期内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直接申报享受“两税”困难性免征政策;对符合条件但已缴纳“两税”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依法办理退税。(卢晓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