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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效益

发布日期:2020-02-25    点击:

省财政厅近日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明确疫情防控资金绩效管理范围、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等,确保疫情防控资金投得准、管得住、用得好,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向人民群众交一份明白账、满意账。

通知指出,在绩效管理范围上,对中央及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主要包括: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医疗卫生保障资金、为应对疫情安排的各类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生产经营财政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等5部委要求,安排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贴息资金、其他疫情防控相关资金。

在绩效管理过程上,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区别化监管,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简化事前绩效管理,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强化事中跟踪监控,规范资金使用、实施事后绩效评价,完善应急资金管理。在强化责任落实上,牢固树立防控资金绩效责任主体意识,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绩效管理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管理,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全程监控,严肃认真开展绩效评价,提高防控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钟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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