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立足职责,全面谋划和布置好新学期经费保障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学校疫情防控经费。
省级财政已提前下达的各类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由各地财政、教育部门及学校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学校疫情防控需要,统筹安排用于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支出。进一步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学校的支持力度,提升学校防控能力。重点聚焦疫情重点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足额落实资助资金,帮助他们顺利渡过难关。
此外,省财政厅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进一步简化资金拨付和办事流程,确保学校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提高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钟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