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关注 >> 正文

【省商务厅】有序组织商贸企业复工营业

发布日期:2020-02-11    点击: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的决策部署,省商务厅2月9日发出通知,有序组织全省商贸企业复工营业,并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等事项。

通知要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要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到位的前提下,根据与群众生活紧密程度有序引导商家进场营业;要保证各类生活必需品类超市及社区便利店正常营业,并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减少人员集中购物;引导餐饮店开门营业,安排顾客分时段错峰就餐,不允许多人聚集就餐,鼓励企业通过美团外卖、定点配送等方式实行送餐服务;有效引导理发店开门营业,理发师要严格落实登记审查措施,采取更加严格的自我防护措施方可从业,可利用电话、微信预约等服务方式开展经营,并延长营业时间,分时段错峰进店,避免店内多人等候,或可经批准后在社区门口设露天服务点;大力支持快递物流业复工营业,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鼓励企业采用“自提柜”提货等方式,减少人员接触;保证在一定区域内有适当数量的加油站正常营业。鼓励在加油站内开展蔬菜、生活必需品零售;引导其他商贸流通企业,在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排班、动态调岗,采用信息化手段复工营业;积极引导支持各类商业经营主体采取灵活经营方式开展业务。

通知指出,要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复工营业登记备案程序,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经营场所要履行防控措施告知责任,加强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农贸市场严格做好入场车辆信息登记、消毒等工作,严禁销售活禽,严禁非法加工、经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同时,各经营场所必须加强从业人员自身管理,加强人员疏导,避免人员集中。(解丽娜)

Copyright © 青海师范大学新型肺炎防控专题网站

青海师范大学宣传部负责维护